推荐|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探鸟及无人机设备租赁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探鸟及无人机设备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标限价:本项目z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增值税),超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探鸟及无人机设备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探鸟及无人机设备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
格能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目标探测系统业绩。合同中须体现雷达或光电设备的实施内容(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无签署日期不予认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为主要产品(雷达)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的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13时30分
七、其他
1.1采购内容:
1.1.1.项目区域:浦东机场飞行区内
1.1.2.项日范围:结合浦东机场实际情况,本次拟租赁至少2台雷达设备及4台光电设备,同时对鸟情鸟击预警系统进行拓展开发,建立一套覆盖浦东机场基准点为圆心,半径8KM的探识驱联动系
1.2服务期:本项目租赁期为5年。
1.3本招标项目将由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同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推荐|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探鸟及无人机设备租赁项目招标